西藏城投公告,静安区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41.15% 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无偿划转后,静安区国资委将不再直接持有西藏城投的股份,静安区国资委持有北方集团 100% 股权,仍为西藏城投的实际控制人。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