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04-02
三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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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博宇)4 月 2 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通知,修订印发《" 十四五 "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支持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设(含新建、改扩建)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应相对独立,床均面积宜在 42.5 — 50 平方米之间。

《实施方案》还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提供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除土建工程外,在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服务设施配置设备选配清单后,可结合实际从清单中购置设备包,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同时,《实施方案》支持多个公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网建设运营,单个机构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不少于 30 张护理型床位,床均面积宜在 30 — 40 平方米之间。有条件的机构可结合需求适当增加建设面积,拓展面向社会的老年助餐、老年大学等服务功能。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养老服务运营效率。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宜在 500 张以内,床均面积宜在 42.5 — 50 平方米之间。有条件的机构可结合需求适当增加建设面积,拓展面向社会的老年助餐、老年大学等服务功能。除土建工程外,在相关部门研究制订服务设施配置设备选配清单后,可结合实际从清单中购置设备包,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养老服务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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