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深圳市政法委公布了
一起遗产纠纷案例
引发网友关注
4月4日
话题#岳父母要求继承
女婿父母留下的房产#
迅速冲上热搜
刘女士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父母从小就偏爱弟弟,就连刘女士上学时的生活费,家里都不予支持。她只能靠勤工俭学、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完成学业。
大学毕业后,刘女士来到深圳打拼,在拥有事业的同时结识了李先生,两人顺利结婚生子。本以为生活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但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夺去了刘女士的生命。
悲痛欲绝的李先生在处理完妻子的丧葬事宜后,收到了岳父岳母的起诉状,他们要求分割刘女士的遗产,而这里面包括李先生从父母那里继承得来的一处房子。
李先生的岳父母表示:
李先生则认为:
最终法院判决
刘女士的遗产包含丈夫李先生
从其父母处继承取得的房产
该房产中的一半份额属于刘女士
应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考虑到李先生对刘女士
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因此可以多分
具体分配方案为:
李先生继承28%份额
其余三人
(刘女士儿子、刘女士父母)
各继承24%份额
后来李先生来到深圳立嘱库,表示担心自己万一遭遇不幸,岳父母很有可能会成为自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进而掌控自己的所有遗产。
所以李先生选择订立遗嘱,将财产指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另外在遗嘱中还为孩子指定了自己最信任的妹妹作为监护人,在孩子成年之前代替自己守护孩子的财产和生活。
对此
网友不由得感叹
“立遗嘱的重要性”
来源:东方网综合新民晚报、深圳政法、第一现场、网友评论等
编辑:宋世平
审稿:钱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