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04-07
因“未尽贷前调查职责”等,招商银行莆田分行被罚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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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 以下简称 " 招商银行莆田分行 " ) 因未尽贷前调查职责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 195 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金监罚决字〔2024〕3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莆金监罚决字〔2024〕3 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二、林国平 ( 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普惠金融服务莆田中心主任 )

三、黄陈亮(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客户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二、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三、未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四、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办理保理业务实质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五、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 195 万元罚款

二、对林国平给予警告

三、对黄陈亮给予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 年 3 月 29 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未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办理保理业务实质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

时任招商银行莆田分行普惠金融服务莆田中心主任林国平、时任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客户经理黄陈亮,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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