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 以下简称 " 招商银行莆田分行 " ) 因未尽贷前调查职责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 195 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金监罚决字〔2024〕3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莆金监罚决字〔2024〕3 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二、林国平 ( 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普惠金融服务莆田中心主任 ) 三、黄陈亮(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客户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一、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二、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三、未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四、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办理保理业务实质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 五、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合计处以 195 万元罚款 二、对林国平给予警告 三、对黄陈亮给予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 年 3 月 29 日 |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尽贷前调查职责,向未封顶楼盘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未尽贷前调查职责,贷款用途真实性核查不到位,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未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办理保理业务实质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纳入抵押担保。
时任招商银行莆田分行普惠金融服务莆田中心主任林国平、时任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客户经理黄陈亮,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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