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04-07
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个人养老金产品要严格执行“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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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4 月 7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印发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到,辖区人身保险机构要坚持普惠方向,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积极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投保简便、缴费灵活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行业协会要牵头搭建对接交流平台,形成行业合力,扩大各地市商业养老金宣传、销售覆盖面。实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和商业养老金覆盖人数和缴费金额逐年正增长。

养老产业投资方面,《指导意见》提到,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稳定性高,与养老产业的资金需求高度契合的优势,持续推进 " 险资入闽 " 工作,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自建养老社区、租赁物业、委托管理、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对福建省医疗、健康、照料护理、机构养老等养老相关领域的投资。积极沟通协调地方政府在保险资金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用人、税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大力推动个人养老金试点发展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在对外公开信息平台上线全省个人养老金服务专区,逐步实现政策宣传、产品查询、缴费查询、税收优惠测算、投诉咨询等综合信息服务。个人养老金开户银行要丰富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结合销售适当性管理要求开展消费者 " 画像 ",根据参与者风险偏好和所处生命周期提供差异化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严格执行 " 报行合一 " 规定,合理降低代理手续费率。鼓励试点银行和保险公司围绕个人养老金售前、售中、售后环节优化机制,赋予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特殊标识或设计个人养老金账户入金犹豫期,为参与人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加强对默认投资产品组合制度的研究,盘活已缴存未投资的 " 沉淀 " 资金,激发参与人继续缴费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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