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4 月 8 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缴存人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事项进行调整。该通知自 2024 年 4 月 9 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
《通知》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 70 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 120 万元。
同时,《通知》对购买新建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贷款进一步上浮最高额度。其中对购买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可上浮 10%,即 " 一人 " 和 " 两人或两人以上 " 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 77 万元和 132 万元;对购买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按上浮 20% 执行,即 " 一人 " 和 " 两人或两人以上 " 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 84 万元和 144 万元。
该《通知》明确,申请人同时符合广州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结合此前出台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上浮 30% 的支持政策,广州 " 一人 " 和 " 两人或两人以上 "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 91 万元和 1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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