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院召开涉医保诈骗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全链条打击骗保 守护群众“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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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李倩 编辑:刘颖 2024-04-09 09:50:58

内容提要:日前,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医保诈骗犯罪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医保诈骗犯罪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2021年至2023年,和平法院共计审理涉医保诈骗案件318件,涉案总金额3523万余元,通过审理后追赃挽损金额2650万余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犯罪人员伺机实施诈骗行为,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和平法院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加大对涉医保诈骗犯罪的惩处力度。

  法官介绍,医保诈骗案件主要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有资格,不拿药虚开;第二种情形是无资格,骗资格拿药。所谓的“资格”是指案件被告人所患疾病是否符合享受门特报销待遇的疾病标准。

  第一个案例,系医疗机构负责人与其雇用的医务人员合谋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被告人仲某经与被告人华某预谋,以其经营的门诊部作为虚开中药饮片的平台,由被告人华某组织在职医生坐诊,为享受门特资格的患者虚开中药饮片处方或治疗项目,患者空刷医保卡,不取药不治疗,事后按照约定,仲某、华某、医生以及患者按照比例分赃,犯罪数额达到57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持续时间较长,涉案人员众多且层级分工明确,其中涉及持卡人200余人。本案经审理,案件主犯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0万元;主犯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第二个案例,系在职医生诈骗案件,被告人魏某是医生,其持本人及其亲属享有门特资格的医保卡,多次虚开药物,同时介绍多人虚开药物并分发违法所得,其本人更以提成方式获利,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其行为严重违背医德医风。该案经审理,被告人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万元。

  第二种情形无资格,骗资格拿药也较为普遍。第三个案例闫某诈骗案,被告人闫某在明知本人或他人未患偏瘫疾病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以伪造医疗文书的方式,办理假门特和接续登记,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闫某为多人办理假门特,分别与同案犯刘某等被告人共同犯罪,涉案金额60余万元。鉴于被告人长期从事非法骗保行为,主观恶意明显,且不退赃退赔,案件经审理,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此外,和平法院坚持以司法建议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入点,积极推动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医保诈骗犯罪行为的发生。三年来,和平法院针对医保诈骗案件共制发司法建议5份,收到回函5份。司法建议的内容主要涉及建议相关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自查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以及增强医疗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培训等。

  多家市级三甲医院代表、社区书记代表及媒体受邀参加发布会。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副院长王增光表示,医疗机构作为医保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与监管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捍卫医保基金的安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出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确保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制度上严格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杜绝欺诈骗保的意识,让医务人员深刻领会遵守法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始终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临床诊疗规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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