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 04-09
因将基金财产用于非私募投资 泸州翔太私募及董事长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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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4 月 9 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泸州翔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泸州翔太私募 ")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融资咨询业务;将基金财产用于非私募基金投资活动的问题。

四川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泸州翔太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王金伟作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四川证监局同样对王金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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