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4-10
【教育】陕西省教育厅、人社厅发布2024年全省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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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陕西省教育厅、人社厅发布

2024 年全省中职学校

招生工作相关通知

对存在违规招生和办学的学校,将暂停学校办学资质年检、削减招生计划和撤销涉事专业等。应届初三年级学业困难学生自愿到中职学校就读的,各校要切实保障其完成义务教育和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益。鼓励各地推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招生。

通知明确,各地要加快推进办学条件达标,全面提升关键办学能力。要大力支持中职 " 双示范 " 建设,打造一批新时代职业教育样板和标杆。要加强对中职学校办学质量的督导和考核,确保学校发展规模与办学质量相匹配。对于办学条件未达标的学校,应测算并调减招生计划。

各市、县(区)和举办三年制中职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的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应按照 " 一盘棋 " 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各级教育、人社部门要定期核查区域内学校招生资质,重点考察学校在招生、联合培养、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实习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基础设施、教师队伍、专业建设等主要办学条件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等。完善年检制度,坚决取缔不具备中职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办学地教育、人社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招生资格。

各市、县(区)要将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制订、信息发布、组织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统一纳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支持具备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开展 " 职校进初中(含完全中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 等活动,全面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推广招生平台。鼓励各地推动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批次招生。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和《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规范学籍管理。各中职学校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技工院校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前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未通过招生平台登记学生信息不得进行学籍注册。

各校要规范招生秩序,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发布、宣传的招生简章等信息必须与招生平台备案信息一致,严禁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对存在违规招生和办学的学校,各地要采取暂停学校办学资质年检、削减招生计划和撤销涉事专业等方式,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来源 /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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