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1 日
咸阳举行 2024 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
新闻发布会
▲咸阳市 2024 年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新闻发布会。
会上,介绍了新修订的《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监测预报、预警分级、信息发布及审批程序,以及应急响应措施、分级和启动、调整与解除等要求。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有三个方面变化。
01
调整预警启动条件
加严预警分级标准,当预测 AOI>200 持续 24 小时以上或 AOI>150 持续 36 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当预测 AOI>200 持续 36 小时或 AOI>150 持续 48 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橙色预警。当预测 AOI>200 持续 48 小时且 AOI>300 持续 24 小时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02
严格信息发布要求
旧预案要求预警信息至少提前 1 天发布,新预案要求至少提前 2 天发布,给企业留足准备时间。
03
优化应急减排措施
黄色预警时,原预案要求市城区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停止运输,新预案要求市城区和县城建成区都要执行这一规定。同时,新预案中特别说明,红色预警时取消对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的规定。
预案规定的主要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有 4 个方面:
工业源方面,实行差异化减排,A 级和引领性企业可自主减排,B 级企业可少减排,对环保绩效水平差的企业,加大限产比例;对涉及民生的企业纳入保障类清单,以热定产、以量定产,防止 " 一刀切 ";对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实施错峰运输,优先使用铁路运输。
扬尘源方面,保障类工程及应急抢险施工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执行 "6 个 100%" 措施;其他工地,黄色预警期间,停止土石方等涉气作业;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停止室外作业。
移动源方面,黄色预警期间,除特殊车辆外,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国四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等车辆上路行驶。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禁止国五及以下相关车辆上路行驶。
其他污染源方面,市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城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
来源 / 咸阳日报全媒体、陕西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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