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罚款 40 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涉企服务收费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资信证明类费用。
因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涉企服务收费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资信证明类费用事项负有责任,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徐进受到警告,并处 6 万元罚款;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金融事业部南昌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赖欣受到警告,处 7 万元罚款;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陈婕受到警告,并处 8 万元罚款。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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