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发布(bjtz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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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小布(北京通州发布:bjtzfb)
了解到:
微信安全中心最新发布了
针对租售微信账号行为的打击公告
提醒用户——
租售微信账号
可能导致账号被封禁
个人也将面临巨大风险
公告称,近期,有部分用户利用微信社交功能,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布“闲置小号换零花钱”等租售微信账号的相关内容。
网络黑灰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获得正常的微信用户账号,进而利用账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
微信方面称,对于这类违法行为,核实确认后,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根据违规严重程度进行阶梯式处理;对于多次违规者,将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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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违规内容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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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安全中心提醒大家,骗子通常以诸多口径来寻求租号,如:给商家点赞、刷好评、给孩子拉票等,承诺“不会干扰用户正常生活”“不会用于非法用途”。为了消除受害者的警惕心,有时候还会主动建议用户先把账户里的钱取出。
整套说辞看上去朴实无害,骗子让你以为“出租微信账号”只是将自己的账号借给他人使用,但实际上却是帮助骗子绕过微信的安全防护,一旦同意向他们开放账号使用权,将会面临巨大的风险。
相关案例
近年来
已发生多起
因出租微信账号
沦为诈骗帮凶的案例
2023年12月2日,湖南株洲茶陵警方抓获涉嫌诈骗嫌疑人周某,因出租微信账号涉嫌帮助诈骗的嫌疑人龙某。
原来,2023年10月左右,龙某在微信朋友圈上看到有人发文称可高价租用微信账号,龙某通过朋友圈添加了周某为好友,周某承诺,租用的微信账号每小时288元,以日结的方式进行。龙某觉得这样的兼职来钱快,于是出租了自己的微信账号。
周某在登录龙某的微信账号后,发布一些虚拟投资高回报的信息,吸引龙某微信好友进行转账,共诈骗3800元人民币。
目前周某和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图源:株洲警事
2022年,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出租个人微信账号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转账的案件。
2021年6月至7月,郭某等4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向其出租自己名下的微信账号,以牟取非法利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租赁微信账号绑定的银行卡,通过虚假博彩、贷款、炒股等平台,引诱被害人转账,然后以微信支付方式转移诈骗款项。最终,郭某等4名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一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罚金,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手机、银行卡依法予以没收。
此外,提醒大家不要随意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特别是线下以各种名义让你扫码的,很可能是扫码授权登录账号。若账号被骗子登录后用于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账号所有者也会受到处罚。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称,如果不慎被骗,资金遭受损失,请尽快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客户端进行投诉,核查情况属实后微信安全中心将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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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
制图 鲍金玲
微信编辑 金雅倩
审核 程俊娣
复审 孙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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