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04-15
财政部行政处罚红星美凯龙5万元,车建新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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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4 月 15 日,美凯龙发布了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结项的公告。

4 月 12 日,美凯龙收到财政部《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相关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对红星美凯龙会计信息质量展开了检查。

经查发现,美凯龙所属子公司杭州红星美凯龙,名下坐落于杭州市古墩路 701 号的房产,因集体土地政策原因,至今未办妥产权。根据美凯龙签署的相关合同,该房产不满足相关要求明确规定的 "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 的条件,不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此外美凯龙所属子公司红星美凯龙环球,名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 1 号院的房产,土地性质为科研用地,该房产不能单独出售,不满足 "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 的条件,不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依据《会计法》相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给予美凯龙罚款 5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美凯龙原实控人车建兴罚款 2 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美凯龙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世昌罚款 1 万元的行政处罚。

美凯龙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目前已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正,不会产生进一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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