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 4 月 16 日电 16 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李春福、刘伟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下称《通报批评决定》 ) 。
《通报批评决定》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2023〕2 号 ) 查明的事实,安控科技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安控科技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应收账款 1238.95 万元,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导致安控科技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商誉 2144.88 万元。安控科技于 2021 年 4 月对前述虚假记载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安控科技 2019 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由盈转亏。
深交所已于 2021 年 12 月对安控科技及部分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
深交所指出,安控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春福、时任董事刘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该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11 月修订 ) 》第 1.4 条、第 3.1.5 条的规定,对安控科技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18 年 11 月修订 ) 》第 16.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五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安控科技董事、副总经理李春福,时任董事刘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安控科技创建于 1998 年。作为以自动化、信息化技术为核心的智慧产业解决方案运营商和产品提供商,在自动化、油气服务、智慧产业等业务领域提供自主产品及解决方案,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运营方式的改变。
二级市场上,安控科技 16 日跌 9.57% 报 1.7 元 / 股。 ( 中新经纬 APP )
作者: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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