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 04-18
鸿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截至目前,公司不触及被ST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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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鸿铭股份 ( 301105 ) 04 月 18 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 按照证监会新规公司会 ST 吗?谢谢 !

鸿铭股份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截至目前,公司不触及被 ST 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股利 5,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请见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和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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