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9 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 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通知规定,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80 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90 万元。该通知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原政策规定与该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该通知规定执行。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研究,长沙调整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4 月 18 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规定即日起,全市范围内 " 以旧换新 " 购买新房的,可按照 " 认房不认贷 " 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同时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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