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4 月 18 日,河北省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文件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取消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限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 20%;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 30%。购买二手房的,按照房屋建成年限确定首付比例政策不变。
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 60 万元调整为 70 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 80 万元调整为 90 万元。
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 20%。即: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 72 万元调整为 84 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 96 万元调整为 108 万元。
此外,符合承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首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二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 70 万元调整为 80 万元;二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 90 万元调整为 100 万元;三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 80 万元调整为 90 万元;三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 100 万元调整为 110 万元。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