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04-19
长沙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管理,新房有望迎来“负公摊”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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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8 日,长沙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和安全运行协调小组印发《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主要内容涉及阳台、飘窗、TOD 项目停车配比、社区配套用房、住宅商业配套比例和后置出让金等。

根据通知,进一步优化阳台等空间面积计算规则。因城市景观风貌要求需要封闭阳台的新建住宅项目,其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进行商品房预售和不动产登记。居住建筑阳台等按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按不超过套内建筑面积 20% 控制。

通知还提出优化飘窗和设备平台设置要求。合理调整飘窗和设备平台管控要求,进一步提升住宅使用功能完整性。飘(凸)窗宽度可与房间等宽,出挑宽度不超过 0.8 米。中央空调设备平台和分体式空调外机搁板可同时设置,不大于 4.0 平方米 / 户的设备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面积。

湖南中原研究院分析认为,该政策主要影响到三个层面:之前封闭阳台是全计容的,现在也能做到半赠送。而居住阳台的赠送面积由阳台的半赠送提升到套内建面的 20%;飘窗不计入面积,还可以做到与房间等宽,意味着房间还可以多做 0.8 米进深;设备平台不计入赠送面积,最多还能赠送 4 个平方。以上累计赠送大概可以做到 30% 左右,长沙新房有望迎来 " 负公摊 " 时代。

通知提出适当降低 TOD 开发区域停车配比。对于已建和在建轨道站点周边高强度开发地区控制范围内的商业、办公项目位于主城间距区的项目停车位配建数量可按技术规定标准折减 20%,位于其它间距区的项目停车配建数量可按技术规定标准折减 15%。

在加强社区配套用房配置方面,加强社区配套用房统筹配置和管理利用,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充分盘活闲置资源,由民政部门实行跨楼盘统筹。对于新建住宅项目配建且无偿移交的社区用房不计入容积率,由建设单位向民政部门承诺无偿移交后可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保证社区办公用房需求的前提下,鼓励属地政府利用配套用房引入项目开发企业建设社区食堂、健身房、养老等社区服务设施。

通知规定,支持居住配套商业设施建设,提高项目规划设计灵活性和居住生活便利性。居住用地内可配套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5% 的商业服务性建筑。

此外,通知提出提升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质效,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对于仍在出让合同约定缴款期内、履约情况较好的企业,根据企业申请和履约承诺,可容缺核发不高于计容面积 50%(按居住和商业面积分别控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预售许可证核发部门在预售许可环节对项目不动产权证(土地)把关。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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