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公告,4 月 19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聊城鲁西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 · 1" 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对高浓度双氧水安全风险辨识不清,管控不力,违章操作,现场人员聚集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议由聊城市应急局对公司及双氧水公司分别处 2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追究刑事责任 5 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人(均为双氧水公司人员,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企业层面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 1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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