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自4月1日蓟州区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已经累计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1789例,劝导人员2000余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
蓟州区将“百日行动”与交通秩序整治、文明城市创建、“减量控大”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依托“护校安园”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佩戴头盔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及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养成佩戴习惯;以快递、外卖等行业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本单位安全头盔佩戴及严重交通违法情况,发挥少数群体示范引领作用。
该区交管部门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以上下班、上下学高峰期为重点整治时段,加强重要路口、路段巡逻管控力度,实现整治区域全覆盖;科学精准分析研判,每周二、周五开展多警联动,常态化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为加大佩戴安全头盔密集宣传、营造氛围,蓟州区加强“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深入村庄、集市、社区、学校,对广大交通参与者开展面对面宣传警示教育;利用“村村通”广播,每日定时播放佩戴头盔宣传提示;创新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优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