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 4 月 22 日电 浙江证监局网站 22 日披露,水晶光电董事长林敏被警示。
浙江证监局指出,林敏作为水晶光电董事长,配偶林映辉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买入公司股票 1700 股,成交金额 23698 元;2024 年 3 月 28 日卖出公司股票 1700 股,成交金额 23715 元。
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林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浙江证监局网站
水晶光电公告表示,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17.00 元人民币已全部上缴公司。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据水晶光电 2023 年年报,林敏仍为公司董事长,现持有公司股份 25891605 股,持股比例为 1.86%。
公开资料显示,水晶光电主要从事光学影像、薄膜光学面板、汽车电子 ( AR+ ) 、反光材料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精密薄膜光学元器件、生物识别元组件、新型显示组件、薄膜光学面板、反光材料等。
股市方面,水晶光电 22 日收跌 0.38%,总市值 182.2 亿元。 ( 中新经纬 APP )
作者:秦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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