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据微信公众号 "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月 22 日消息,近日,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就地城镇化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购房补贴、" 以旧换新 " 等九个方面。
文件提出,支持 " 新鄂州人 " 购房。对非鄂州户籍且在鄂州连续工作满 1 年以上,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给予 3 万元购房补贴。
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本市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且拆除宅基地及相关建(构)筑物后,在 " 双集中 " 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购房补贴,退出的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支持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市民、新青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缴交 6 个月的金额后,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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