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从业人员与企业如何签订?
如何保障权益?
具体涉及哪些权利义务规定?
一起来看看吧~
适用于快递企业全日制用工人员,包括:
一线收投人员
车辆驾驶人员
分拣操作人员
客服处理人员
查询服务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等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从业人员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从业人员的不得由快递企业代为保管。
快递企业与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快递企业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存储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珠海市电子劳动合同签约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
快递企业与快递从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快递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劳动合同的期限
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快递企业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缴社会保险费按照属地税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员工承担。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和缴费费率按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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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珠海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