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2 日 , 定边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通告,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定边县公安局查清一批冻结的涉案账户资金流向,决定依规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通告如下:
本通告期为三十日,如有异议,请在通告期内联系定边县公安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不成立或通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返还。
特此通告
联系人:温警官 高警官
联系电话:0912-4219564
定边县公安局
2024 年 4 月 22 日
来源 / 定边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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