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04-25
员工侵害甲方网络安全,公司赔偿甲方后能找员工追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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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试中发现甲方公司网络系统存在可以提取考题的漏洞,章某遂自行编写脚本将考题传输至个人电脑上生成题库,用于自身学习。甲方公司发现后认为章某行为侵害了自己公司的网络安全,要求章某任职公司赔偿。章某公司赔偿甲方后能找章某追偿吗?4 月 24 日,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布该起案件,判决章某承担 60% 比例的主要责任。

提取考题用于自身学习,外包员工侵害甲方网络安全

某网络公司(委托方)与某软件公司(受托方)存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关系。双方签订了《网络安全协议》,约定受托方员工未经书面授权,收集、持有、处理、修改委托方网络中的任何数据或信息的,属于最高级别违规行为,受托方应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章某曾是该软件公司技术工程师,入职时签署了《网络安全承诺书》,承诺不对客户网络采取任何攻击、破坏、窃取、侵入等操作。章某在入职后还签收了软件公司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其中规定员工有责任确保为正当工作目的使用公司或客户的信息系统,必须遵守公司及客户的各项信息安全制度和网络安全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在予以纪律处分的同时,违规员工需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一天,章某在参加软件公司组织的编码考试中,发现委托方网络公司的网络系统存在可以提取考题的漏洞,遂自行编写脚本,向服务器发送类似于 " 网页爬虫 " 的请求,将考题传输至个人电脑上生成题库,该行为被网络公司后台监控发现。网络公司立即会同软件公司对该事件开展调查,章某在调查中承认其存在危害客户信息的行为,意识到自身缺乏网络安全意识,并表示愿意在个人能力范围内承担责任。调查结束后,网络公司将本次事件定性为网络安全最高级别违规,并根据《网络安全协议》约定从应付软件公司的业务款中扣除了相应的违约金。

章某从软件公司离职后,双方因该违约金承担问题发生争议,软件公司因此向江宁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章某赔偿其因支付违约金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审理中,章某表示其提取的考试信息都是行业知识,只用于自身学习,属于轻微违纪,最多承担 30% 比例的次要责任,不同意全额赔偿。

法院:员工承担 60% 比例的主要责任

章某是接受过网络安全培训的技术工程师,受聘的软件公司是从事软件开发服务的科技型企业。章某非因工作原因擅自通过网络请求获取客户信息,不论该信息的性质如何,章某的行为本身都不具有正当性,且对网络安全构成危害。网络公司与软件公司共同确认该行为属于网络安全最严重违规情形,符合实际情况。网络公司因此从应付软件公司款项中扣除违约金,应当认定软件公司因章某的案涉违规行为遭受了相应的经济损失。

软件公司的《员工手册》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章某,能够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根据《员工手册》规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在予以纪律处分的同时,违规员工需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一方面,章某在本案中所涉的违规事件,并非在正常履职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行为,而是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其对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软件公司承担的违约金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其并未通过民主程序将《网络安全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纳入规章制度的范围,导致章某对自身行为后果的预期不足,软件公司也应自担一定程度的损失。

江宁开发区法院判决,章某对软件公司的违约金损失承担 60% 比例的主要责任。

现代快报 / 现代 + 记者 孙苏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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