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 月 25 日西藏珠峰公开信息显示,董事长黄建荣因信息披露违规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关于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黄建荣、胡晗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2024 ] 13 号 ) ( 以下简称《警示函》 ) 查明的事实 ,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的公告》等公告 , 未准确披露证监局发出的监管文书 , 公告中存在多个错别字 , 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流于形式。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 第 2.1.1 条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事项 , 我部已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作出监管警示决定。根据《警示函》, 黄建荣作为公司董事长 , 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 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 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 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 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建荣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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