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召开了佛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研讨会。研讨会上,各单位座谈交流了2024年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展现各成员单位工作计划和亮点,特设置和上线佛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计划专题栏目,今天,让我们来看看市自然资源局的建设动态吧。
市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各层次规划编制,落实儿童友好城市的相关要求。在总体规划层面,积极推进《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报批工作。
总规提出构筑开放共享的社区生活圈,一是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及社会福利等设施建设,强化妇女儿童相关设施用地保障。二是构建儿童友好生活圈,依托居住小区,布局幼儿园、托育机构、儿童户外游戏场地等设施,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型社区公共空间建设。
佛山市图书馆儿童区
禅城儿童友好护学路径
儿童友好乘车空间
桂城极限运动公园
总规已于2023年9月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查,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及时跟进相关审批工作。在详细规划层面,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积极落实儿童友好城市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相关标准、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地区人口规模和用地周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情况,落实托育等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相关设施。
2022年6月启动《佛山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CFC)规划导则》编制工作
《导则》“成果体系”
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已组织编制印发了《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修编版),对于托育、母婴室等公共设施提出了详细的相关配置要求,明确了托育服务设施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要求(每0.5-1.2万人配建托儿所(托育机构)500平方米以上,每个社区应至少设置1处)。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配置独立母婴室,并按相关文件及规范标准配备基本设施。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动态收集国家、省、市关于儿童友好空间(设施)在国土空间规划层面的标准、规范及要求,并研究在《技术规定》下一轮全面修编时落实将有关内容。
强化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障
将儿童服务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儿童服务项目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倾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利用低效土地或闲置土地建设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