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仲裁委员会走进天开园 让民法典为天开园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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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苑美丽 编辑:孙畅 2024-04-27 14:09:00

内容提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即将迎来四周年之际,4月27日,由天津仲裁委员会、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联合主办的“助力新质生产力 开启天仲新篇章——民法典颁布四周年与仲裁实践展望”培训交流活动在天开园举办。

  天津北方网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即将迎来四周年之际,4月27日由天津仲裁委员会、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联合主办的“助力新质生产力 开启天仲新篇章——民法典颁布四周年与仲裁实践展望”培训交流活动在天开园举办。

  现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陈龙业以及来自天津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教授,天津市金融机构和司法机构相关负责人,在活动中围绕民法典适用以及仲裁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培训和交流,现场共有法律界人士、企业代表等近400人参加。

  据了解,仲裁作为多元纠纷化解方式之一,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经济贸易的增多,仲裁的认知度和优势日趋凸显。

  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金鸿侠对此说“开展系列活动的初衷,是为不断提高民法典的理解及适用水平,同时全面推动天津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迈向新台阶,让天津仲裁委员会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天津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天津市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主任刘翠山表示:“民法典作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对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深入研究和探讨民法典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新内涵、新要求,为法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袁红丽表示:“仲裁是区别于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倡导调解、以‘和’为理念,最明显的优势是专业性强、高效便捷、保守商业秘密,但其依法作出的调解书、裁决书具有和法院调解、判决一样的强制执行效力,随着经济发展,在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此次活动是天津市法律理论与实务界相互融合促进的有益尝试,可以更好共同服务以天开园为代表的天津市新质生产力发展主体,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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