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4 月 30 日,山东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一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 40 万元提高至 60 万元,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 50 万元提高至 70 万元。
(二)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高品质住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10 万元。高品质住宅项目以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项目名单为准。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限毕业时间),在德州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10 万元。夫妻双方有一人为高校毕业生即可享受此政策,夫妻双方不可重复享受。学历学位证明可通过共享数据线上查询获取;不能获取的,须缴存人自行提供。
(四)多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原增加 10 万元提高到增加 15 万元。
(五)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值统一调整为 "1"。贷款额度暂时不与缴存时间挂钩,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统一按缴存时间系数 "1" 进行贷款测算。
本政策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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