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9 月 23 日讯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 简称:重庆监管局 ) 公布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简称:长安汽车金融 ) 因存在附加贷发放审核不审慎;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规将自身风控成本转嫁给客户;二手车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重庆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对长安汽车金融罚款 90 万元。
同时,重庆监管局分别对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曹治,时任长安汽车金融营销业务部副总经理熊希,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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