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9 月 25 日,辽宁省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辽阳市拟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征集公告。
征集范围:辽阳市主城区(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为主,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
收购主体:由市政府选定的市属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按照基本覆盖土地划拨成本、建安成本及合理的折扣优惠测算确定收购价格。
房源要求:1. 房源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单套建筑面积为 90 平(不含 90 平)以下户型;2. 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3. 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4. 房源所属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5. 项目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6. 项目房源权属清晰,手续齐备,无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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