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发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持股 5% 以上股东刘潭爱因与滨城投资合同纠纷案,法院将刘潭爱先生持有公司 3,07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4%)视情况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司法拍卖等方式进行执行,减持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如本次司法执行完成后,刘潭爱持有公司股票将从 8,370,400 股减少为 5,298,000 股,持股比例将由 5.01% 下降至 3.17%,刘潭爱将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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