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
调整内容:
一是将会展大街以东、南区丙二街以西、珠海路以南、北海路以北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 8.74 公顷)、公园绿地(面积 1.78 公顷)、供电用地(面积 0.41 公顷)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 9.20 公顷)、公园绿地(面积 1.74 公顷)。
二是将会展大街以东、卫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南区丙二路以北的商业用地(面积 21.78 公顷)、体育用地(面积 7.61 公顷)、公园绿地(面积 1.69 公顷)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 6.65 公顷)、中小学用地(面积 4.58 公顷)、体育用地(面积 7.18 公顷)、商业用地(A 地块面积 5.05 公顷,B 地块面积 2.99 公顷)、供电用地(面积 0.40 公顷)、公园绿地(面积 1.97 公顷)、城市道路用地(面积 2.26 公顷)。
三是在北海路以南、南区丙二路以北(体育用地两侧)增加两条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 24 米;卫星路道路红线拓宽至 80 — 90 米。
四是将会展大街以东、南区丙二路以南、卫星路以北的商业用地(面积 6.73 公顷)、图书展馆用地(面积 16.59 公顷)、公园绿地(面积 1.48 公顷)调整为商业用地(22.51 公顷)、公园绿地(面积 1.76 公顷)、城市道路用地(面积 0.53 公顷)。卫星路红线拓宽至 80 — 90 米。
五是将会展大街以东、东南湖大路以南、太原东街以西、威海路以北的二类居住用地(面积 2.05 公顷)调整为商业用地。
六是将苏州南街以东、会展大街以西、北海公园以南、北海路以北的商业用地(面积 2.86 公顷)、城市道路用地(面积 1.07 公顷)调整为公园绿地(面积 3.93 公顷)。
来源: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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