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0 月 5 日消息,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9 月 30 日至 10 月 17 日,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克拉玛依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及起草说明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纳税人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外,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由 85 万元提高到 100 万元。对符合克拉玛依市人才引进政策及多子女家庭的缴存人,在克拉玛依购买自住住房时,在按照规定计算的可贷款额度的基础上,最高可上浮 30%,但不超过最高可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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