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10-07
陕西印发“加力支持”方案!消费补贴政策迎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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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置换,最高可补贴 2 万元;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最高补贴 500 元;

家电以旧换新,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

最新消费补贴政策来了!

日前,陕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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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 推动 " 到 " 加力支持 "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我国的重大政策部署。

今年 3 月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对外公布。这是时隔 15 年后,国家层面再次特别针对 " 以旧换新 " 出台相关政策。7 月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用好 3000 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进一步推动 " 两新 " 工作深入开展。

从 " 推动 " 到 " 加力支持 ",这是明显的变化。《若干措施》还特别提到," 各地区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明确的相关领域支持标准,其他领域支持标准由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制定,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确保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中央不再负担。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资金额度收回中央 "。

9 月 23 日,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详解 " 两新 " 政策新成效新举措。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介绍,近两个月,加力支持 " 两新 " 的配套细则全面出台,国债资金全面下达,支持政策全面启动。

新闻通稿还提到,预计全年将实现 200 万辆低排放标准乘用车退出。

百理君注意到,在 9 月 2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 " 两新 " 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上,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文华表示,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用完的资金额度收回中央,距离该时间节点仅剩 3 个多月," 这既是约束,更是激励。" 这是强调政策落实的时效性,同时也对政策落实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推动更多 " 真金白银 " 直达消费者,有效地促进投资和消费,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

设备更新:

电梯改造每台定额补贴 5 万元

重点看陕西。

先看设备更新。

在 " 加力支持 " 的新语境下,陕西将设备更新的支持方向,确定在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物流、教育、文旅、医疗、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同时,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 亿元要求。

对于具体的支持标准,文件中列出了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备、用能设备、能源电力设施、住宅老旧电梯、旧营运货车、农业机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等 9 个领域设备改造更新的详细安排。

限于篇幅,这里重点摘要介绍。

城市轨道交通老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一是支持运营 20 年(含)以上的车辆维修改造。

二是支持运营 15 年(含)以上的和信号系统、车辆牵引、制动、网络等关键系统升级改造,以及牵引供电系统、环控系统、照明系统的绿色化改造。

三是支持运营 10 年(含)以上的线路适老化、无障碍化等功能性升级改造。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

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

支持使用 15 年以上(2009 年 1 月 1 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 20 年以上(2004 年 1 月 1 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电梯更新每台定额补贴 15 万元,电梯改造每台定额补贴 5 万元。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 8 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 3.5 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 3 万元。

3

消费品以旧换新:

汽车报废更新最高可补贴 2 万元

消费品以旧换新,涉及汽车报废、汽车置换、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厨卫 5 个方面,针对不同情况推出了不同幅度的补贴。

需要说明的是,补贴适用的时间有着相应的清晰界定,可谓:超期不补,过期不候。这是个不容忽视的细节。

接下来一起看看。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

▍开展汽车置换更新

对个人消费者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3 万元至 10 万元(不含)的补贴 10000 元,10 万元至 20 万元(不含)的补贴 12000 元,20 万元以上的补贴 15000 元;

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3 万元至 10 万元(不含)的补贴 8000 元,10 万元至 20 万元(不含)的补贴 10000 元,20 万元以上的补贴 12000 元。

转让的旧车应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转让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人,购买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

促进家电以旧换新

个人消费者在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陕西省范围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空调、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吸油烟机、家用灶具、热水器(含壁挂炉)、电脑,给予一定补贴。购买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销售价格的 20% 给予补贴;购买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销售价格 15% 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在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在陕西省范围内,报废老旧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并购买电动自行车,实施分档补贴。

1500 元(不含)以下补贴 300 元,1500 元以上补贴 500 元。新购电动自行车必须是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自行车。

▍支持家装厨卫焕新

对个人消费者在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在陕西省范围内,购买智能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 4 类智能家居产品;烹饪机、洗碗机、消毒柜、净(软)水器、厨房垃圾处理机、太阳能热水器、生物质炉具7类厨卫产品;家具、卫浴、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 7 类旧房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按照销售价格 20% 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值得一提的是,文件还特别强调,"后续根据实施情况和消费者需求,可增补商品品类 "。

来源 / 八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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