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徐迪 10 月 12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因多项违规获罚 90 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贷款管理不到位;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信用证贸易背景不真实,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
在落实双罚制方面,时任广发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龚志刚对所在机构贷款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 5 万元;
时任广发银行贵阳分行公司业务营销五部总经理何兆欣对所在机构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 5 万元;
时任广发银行贵阳分行公司业务营销四部总经理甄向征对所在机构信用证贸易背景不真实,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 5 万元。
广发银行成立于 1988 年,前身为广东发展银行,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是国内首批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公司大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3.69%。
业绩方面,2021 年 -2023 年,广发银行净利润分别为 174.76 亿元、155.28 亿元及 160.19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1.41%、1.64% 及 1.58%,资本充足率为 12.37%、12.96% 及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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