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16 日,山东潍坊发布关于调整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自 10 月 16 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提高 20 万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 100 万元;在潍坊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 120 万元;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潍坊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 200 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的,在上述基础上各提高 10 万元。优化异地购房提取政策,职工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购房地应为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工作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外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不变。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