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0 月 17 日消息,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等 4 部门日前印发《天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合乘服务提供者应当如实向合乘信息平台提供个人及车辆的信息;提供分摊出行成本方式的合乘服务,每车每日合乘服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同时,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为合乘者提供安全出行服务。对于相关合乘费用,《意见》明确,合乘服务分摊费用,仅限于合乘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等直接成本,不得按时间计费。合乘服务分摊费用由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人合理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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