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10-18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支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经观要闻

经济观察网讯 据央行网站 10 月 18 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 " 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 " 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10 月 18 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再贷款首期额度 3000 亿元,年利率 1.75%,期限 1 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 21 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21 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 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 2.25%。贷款资金 " 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21 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 " 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 " 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 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 100% 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编辑:刘睿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逗玩.AI

逗玩.AI

ZAKER旗下AI智能创作平台

相关标签

中国人民银行 股票 金融机构 资本市场 上市公司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