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8 日,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创新航 ")发布公告,宣布针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宁德时代 ")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已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 4 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高达 10.07 亿元。这一举动标志着中创新航与宁德时代之间长达 3 年的专利诉讼大战再次升级。
据公告显示,中创新航此次提起的 4 项诉讼中,索赔额最高的一项涉及 " 液冷板式电池模组 " 专利,该诉讼直接指向宁德时代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武汉)有限公司。中创新航要求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5.6 亿元及 200 万元维权支出。另外 3 项诉讼则涉及 " 电池装置及装配方法 "" 电池组及电池装置 " 以及 " 一种电池包 " 等专利,被告除宁德时代外,还包括其子公司四川时代及新能源车厂商阿维塔和极氪的销售公司。
这并非双方首次交锋。自 2021 年 7 月起,宁德时代已陆续针对中创新航提起 6 项专利诉讼,索赔总额超过 7 亿元。在双方此前的专利侵权诉讼一审中,宁德时代败诉两项、胜诉 3 项,另有 1 项诉讼尚未一审宣判。中创新航表示,对于一审判决还在上诉和申请专利无效。
此次中创新航的反击,被业内人士看作是对宁德时代此前诉讼的一种回应和策略。
对于此次诉讼的原因,中创新航表示,本次提起诉讼是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及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宁德时代近年来频繁陷入官司,除了与中创新航等竞争对手的专利诉讼外,还曾起诉过自己的员工。宁德时代列出了一份长达 50 家的竞业限制企业名单,并要求员工签署竞业协议。这一做法引发了不少前员工的质疑和不满,认为宁德时代 " 滥用 " 竞业协议。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薄守省表示,劳动者竞业限制和离职违约金,法律均有严格限制。宁德时代的竞业协议约定存在较明显的不合理,很可能会被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条款。同时,他也强调竞业禁止义务不能滥用,劳动者解除合同违约金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有效。
随着中创新航此次反击诉讼的提起,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之间的专利诉讼大战再次升级。
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同为中国动力电池行业龙头,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 9 个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占率达 45.85%,稳居第一;中创新航市占率为 6.94%,排名第三。
二级市场方面,10 月 23 日,中创新航 H 股收报 11.780 港元 / 股,跌幅达 0.84%;宁德时代 A 股收报 249.30 元 / 股,跌幅达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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