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快报 10-28
浙江证监局:对杭州元亨利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钛媒体 App 10 月 28 日消息,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杭州元亨利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一、临时性占用基金财产。二、通过股东个人账户代为收取管理费。三、部分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5 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和第二十四条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宙世代

宙世代

ZAKER旗下Web3.0元宇宙平台

逗玩.AI

逗玩.AI

ZAKER旗下AI智能创作平台

相关标签

浙江 证监局 私募基金 基金 杭州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