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10 月 28 日华骐环保公开信息显示,华骐环保股东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崔晓琳、罗江涛、郑沅汐、辛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 违规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你们互为一致行动人 , 在 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期间买卖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 股票。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 , 你们合计持股比例首次超过 5%, 达到 5.11%, 后续你们继续买卖公司股票导致合计持股比例多次达到 5%。截止 2024 年 5 月 24 日 , 你们合计持股比例为 5.23%。你们在合计持股比例达到 5% 时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 直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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