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0 月 31 日,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 " 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 的征集通告。
根据通告内容,杭州市安居集团将面向杭州市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八个城区公开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自持商品住房)项目。此次收购的房源将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在房源条件方面,杭州市安居集团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收购的房源应位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特别是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周边项目将受到优先考虑。其次,房源的面积也需要符合一定标准,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以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而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性质应为住宅,面积以不超过 125 平方米的户型为主。收购房源原则上要独立成栋(幢)成单元,其中收购非住宅房源的,要可封闭管理,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0 平方米。此外,收购房源原则上要独立成栋(幢)成单元,手续齐全,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为确保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杭州市安居集团或其下属杭州市安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安居宁巢投资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实施收购。收购价格将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 5% 的利润。收购价格参考上限确定后,由实施主体结合房源品质、同地段租金收入或配售价格,并结合各项经营成本费用,综合考虑确定收购价格。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