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东南 11-07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记者今天(7 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相关标签

刘志强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国家监察委员会 检察机关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