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 月 7 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泓景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融资协议。
据此,贷款人根据融资协议,向泓景提供了一笔 5 亿港元的循环贷款融资,期限自协议日起 3 年。此笔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由越秀地产担保。
融资协议规定,倘越秀地产控股股东越秀企业持有少于 30% 的直接或间接股份,或越秀企业不在成为越秀地产的单一最大实际股东,或越秀企业不在对越秀地产行驶有效的管理控制,即构成违约事件。
若发生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根据融资协议,宣布所有债务立即到期。
于公告日,越秀企业持有越秀地产 44%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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