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女士 ,1979 年生 , 为宜兴市某银行内勤工作人员 ,2017 年 8 月 8 日 , 购买了富德生命康爱星防癌疾病保险 , 基本保险金额 25 万元 , 年缴保费 6913 元。
2023 年末 , 被保人在单位体检过程中 , 发现颈部肿块 , 体检医生建议定期复查关注 ,2024 年 9 月 , 被保人前往当地医院就诊 , 行肿物穿刺检查 , 病理提示倾向乳头状癌 , 为求进一步治疗 , 在家人的建议下 , 其于 2024 年 10 月前往无锡市甲状腺专科医院就诊 , 经过住院手术 , 其切除右侧甲状腺 , 术后病理提示甲状腺乳头状癌。
出院后 , 在代理人的帮助下 , 被保人在 10 月 24 日正式向富德生命人寿无锡中支提出理赔申请 , 经过公司快速调查审核 , 予以正常赔付 : 本次出险达到恶性肿瘤条款要求 , 公司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恶性肿瘤疾病保险金 , 即 500000 元。
结案后客户委托续期服务人员前往富德生命人寿无锡中支柜面递送一面锦旗以赞扬公司快速高效的理赔服务以及专业诚信的公司形象。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