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1 月 11 日,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要求,市房屋管理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在总结、梳理近几年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服务管理措施的优化,牵头起草形成《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
《操作规定》共 18 条,围绕《条例》要求,结合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和服务内容,从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信息系统、证明材料、办理方式、网签备案线下、线上办理、批量服务、资料管理、信息查询、数据共享和办理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操作规定》提到,进一步明确网签备案办理方式。优化登记备案最小间隔时间,将 " 同一房屋或部位出租的,备案间隔原则上不少于 6 个月 ",调整为 " 同一房屋或部位出租的,备案间隔少于 2 个月的,需向经办的区租赁中心或受理中心说明情况 "。建立健全市、区、街镇三级数据共享机制。优化线上办理和免于提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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