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做好 " 优师计划 "(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后按协议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未按规定履约的,按协议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为做好就业服务、强化履约激励,通知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 " 优师计划 " 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各类定向培养计划,按照招生当年定向范围,做好 " 优师计划 " 毕业生履约任教招聘计划。与此同时,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支持 " 优师计划 " 师范生履约任教、终身从教。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为 " 优师计划 " 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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