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 App 11 月 13 日消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 月 13 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中提到,提高租房定额提取额度,并将提取额度以 " 个人 " 为单位调整为以 " 家庭 " 为单位。无房职工未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的,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 16800 元,调整为单身职工每人每年最高提取 18000 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高提取 36000 元。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及新市民、青年人可全额提取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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