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 11-13
四川拟出台电力中长期交易政策 实行多类型电源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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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思网讯:11 月 13 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近日发布公开征求《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4 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其中提出,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含新型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实行水电、新能源、燃煤火电、燃气发电等多类型电源共同参与、同台竞争,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灵活开展发电权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

征求意见稿对电力交易的市场成员、市场注册、交易品种及方式、价格机制、合同执行、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修订。

此外,交易结算依据交易合同,按照 " 照付不议、偏差结算 " 的原则执行。发电企业绿电优先结算,电力用户按省间绿电、省内绿电、留存电量、保障性小水电电量、其他电能量交易品种的顺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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